Legisl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Law of Taishi
The Law of Taishi, literally meaning The Law of Jin Dynasty, was the first code with Confucianization in Chinese feudal society. It was issued for enforcement during the years of Taishi in the Jin Dynasty, ordered by Sima Zhao, Wendi of Jin Dynasty, then finished and issued by his son Sima Yan, Wudi of the Jin Dynasty. This law, referring to The Law of Han Dynasty and Law of Wei Dynasty, was finished in 267 and came into effect nationwide the next year.
Text
On "Quoting Etiquette into Law" in Jin Dynasty

Tai Shi Law" in Jin Dynasty was the first typical Confucian code in Chinese feudal society. "Quoting etiquette into law" was th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 of the development of law in Jin Dynasty, which had been expressed strikingly in the law of Jin Dynast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rinciple "Determining misdemeanor or felony according to the kinship" in the application of penalty;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legislation of protecting officialdom. bureaucracy and economic privilege; and the standards of defending order and degree in marriage and family, etc. The origin of it lied in: First, cultural origin, that's because etiquette had the function of distinguis hing nobility from humble class determining status and preventing dispute. Second, its political origin, the Confucianism had been made use of to work out the law and to interpret the law because what Sima had established was the rule of officialdom. Third, the economic origin, the ideology of "people basis" was the critical content of etiquette, "quoting etiquette into law" helped to restore and reassure the public

Text Recommended
杜预:制定和注解《晋律》的律学专家

特约撰稿人冯军 阅读提示 杜预是我国西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学者,杜预一生文治、武功超凡出众,同时也是当时最为著名的律学专家,他制定和注解《晋律》,在我国法制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家世显赫才华出众 杜预,字符凯,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三国时期魏文帝黄初三年(公元222年),杜预出生在一个世代为官的谋臣之家。杜氏家族自西汉以来就是名门望族,他的十世祖杜周,在西汉武帝时期曾长期担任廷尉,为官尽心竭力,大公无私,后来官至位列三公的御史大夫。杜周担任的都是执掌刑狱和司法的官职,也为杜氏家族留下了优良的律法研习传统。 杜预的祖父杜畿生于汉末乱世之中,颇有才能,被荀彧推荐给曹操。曹操平定袁绍势力后,让杜畿做了河东太守。杜畿在河东兴农耕、倡学校、平诉讼,迅速使河东地区从战乱中恢复过来,并成为曹操南征北战的重要给养来源地之一。杜畿镇守河东16年,在魏文帝曹丕即位之初,以功封为丰乐亭侯,官至尚书仆射。曹丕想讨伐吴国,就让杜畿监造御船,但天有不测风云,御船在河上试航的时候竟然沉没,杜畿也被淹死。 在杜预的青少年时期,魏国内部逐渐形成互相对立的两大政治集团——曹氏集团和司马氏集团。杜预的父亲杜恕是忠于曹氏集团的人。早在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杜恕曾上书提醒魏明帝注意司马懿连朋结党的动向。杜恕因此触犯司马懿,屡遭排挤。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彻底击溃以曹爽为首的曹氏集团,完全掌握了曹魏政府的实际权力。杜恕被外任为幽州刺史。在幽州任上,被征北将军程喜陷害,免为庶人,忧郁而死。受到父亲的牵连,杜预一直到30多岁也未能入仕。 魏正元二年(公元255年),大将军司马师去世,他的弟弟司马昭主政。此时,魏国统治阶层内部力量的对比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有实力的曹氏余党都被司马氏父子陆续剪除干净,司马氏取代曹氏只是个时间问题。司马昭为扩大统治基础,招揽人才,开始对一些政敌的子弟进行笼络收买。作为其中的佼佼者,杜预成为司马昭重点笼络的对象,司马昭甚至亲自出面,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他,并开始拜为尚书郎,继承祖父丰乐亭侯的爵位。其在职4年,转为参相府军事。钟会伐蜀,以杜预为镇西长史。钟会谋反,他的僚属官佐都被害,只有杜预靠他的智慧得免于祸,增加封邑一千一百五十户。 杜预虽然生长在官宦人家,但不是那种只知享乐的纨绔子弟。他从小博览群书,勤于著述,对经济、政治、历法、法律、数学、史学和工程等学科都有研究,常自豪地说:“德不可以企及,立功立言可庶几也。”当时的人曾给他起个“杜武库”的绰号,称赞他博学多才,就像武器库一样,无所不有。 杜预致力研究儒家经典之一《春秋左传》,参考名家见解,翻阅大量经典,编出独到的《春秋左传集解》。杜预的《春秋左传集解》留传于世,至今仍然是权威性最高的注本,是研究《春秋左传》学者的必读之经典。杜预为完成《春秋左传集解》而废寝忘食,整日手不释卷。当时,有王济好相马,和峤喜敛钱,杜预常说:“王济有马癖,和峤有钱癖。”晋武帝问杜预:“卿有何癖?”杜预说:“臣有《春秋左传》癖。” 终结三国乱世的杰出军事家 三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分裂乱世,魏、蜀、吴三国鼎立,连年混战,百姓苦不堪言。公元280年,晋武帝司马炎派遣大军征伐吴国,取得胜利,终于统一了全国,结束了长达近百年的分裂局面。晋武帝任命的伐吴最高军事统帅正是杜预。 三国末期,公元263年,曹魏政权主政的司马昭派大将邓艾偷渡阴平,兵临成都城下,后主刘禅投降,蜀国灭亡。公元265年,司马昭之子司马炎篡夺曹魏政权,建国号晋,史称西晋,魏国灭亡。当时,全国尚未统一,西晋王朝只有半壁河山,孙吴政权仍控制着长江中下游以南的地区。晋武帝一直想要灭掉吴国,实现统一全国的愿望。他召集文武大臣们商量灭吴大计,多数人认为吴国还有一定实力,一举消灭它恐怕不易,不如有了足够的准备再说。在朝中的大臣纷纷反对伐吴的情况下,只有杜预、羊祜、张华等人赞成。晋军主帅羊祜生病之后便举荐杜预来接替自己的位置,后来朝廷便任命杜预为镇南大将军,治理荆州军事。 到任之后,杜预首先修缮了兵器库中的铠甲,让士兵穿上个个都显得异常威武,军队的士气获得了大幅提升。之后又挑选出了精锐的士兵,暗中偷袭吴国西陵都督张政,并且取得了大胜。张政是吴国的名将,他据守在咽喉要地,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杜预偷袭,让张政感到非常羞耻,因此他没有向吴主孙皓汇报实际的情况。但这给杜预提供了机会,他原本就打算离间吴国的君臣关系,尤其是君王和驻守边疆大将之间。果然,在孙皓听说张政居然隐瞒失败的消息之后,立刻就召回了他,让刘宪代替张政的位置。由于杜预的巧妙离间,让吴国的将帅之间出现一次大换血,这对于杜预来说是一次不小的成功。因为刘宪接手军队之后,由于不熟悉当地的情况,所以使军队的战斗力锐减。杜预认为这是一个进攻的好机会,于是立刻请示晋武帝,建议他赶紧确立一个攻打吴国的日期。晋武帝认为第二年才是进攻的好机会。杜预急忙又上了一张奏折说:“现在讨伐东吴,就有八九成的把握。那些认为时机不到的人,只是不愿意出谋划策而已。如果丧失了这一次机会,吴主孙皓也许会有别的计策,如果他们迁都武昌或者修缮了江南的城防,到时候就很难再次展开讨伐计划了。”晋武帝在接到这张奏折的时候,正在和张华下棋,张华便对他说:“现在我们国富民强,正是讨伐吴国的好机会,相信可以获得胜利。”司马炎思虑了一番,便同意了杜预的征伐计划。 杜预首先将军队布置在江陵,让周旨、伍巢等人率军突袭乐乡,然后又四面悬挂旗帜,放出烟火来扰乱东吴的军心。东吴都督孙歆非常惶恐,向伍延写信求救。而周旨、伍巢在乐乡城外的埋伏,也让孙歆在大败而归的时候更加狼狈不堪,直呼:“晋军是飞过长江而来的!”在孙歆逃跑的过程之中,周旨、伍巢暗中跟随,一直到军帐下才将他擒获,回到大营之时意气风发,士兵们都传唱着“以计代战,以一当万”的歌谣。紧接着,晋军又紧逼江陵,东吴大将伍延向晋军诈降,暗中布阵防御。杜预发现了他的诡计,便顺势而为,平定了沅水、湘水以南地区,连交州、广州一带也一并收复。晋军势如破竹,长驱直入,吴国州郡都望风归降,奉上印绶。杜预手持符节,对归降的人们一一安抚。在节节胜利的同时,晋国的将领们觉得应该暂缓进程,声称雨季即将到来,疾病也会大范围流行,所以最好等到冬天的时候再作打算。可是杜预却坚持说:“现在趁士气高涨,斗志正旺,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像用快刀劈竹子一样,劈过几节后竹子就迎刃破裂,一举攻击吴国不会再费多大力气了!”这就是成语“势如破竹”的来历。晋朝大军在杜预率领下,直冲向吴都建业,不久就攻占建业灭了吴国,晋武帝统一了全国。 晋灭吴的战争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战争。它结束了汉末、三国以来分裂割据的状态,使中国重归一统。它也是魏晋南北朝400年间唯一成功的一次统一战争。杜预在这次战争中的功绩是非常突出的。回师后,杜预因功勋卓著,晋爵为当阳县侯,封邑增加到九千六百户。 制定和注解《晋律》 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七月,司马昭委托荀勖、贾充、裴秀、郑冲等人改制礼仪、法律、官制,为上台作最后的准备。杜预当时任守河南尹,受命参与法律的制定。这部法律就是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颁布的《晋律》,它上承汉律,下启唐律,对后世的封建法律有很大的影响。名义上主持修律的官员是贾充,而实际上杜预担负了最繁重的劳动。 杜预在《律序》中指出:“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这是我国法律史上明确区分律(刑法制度)、令(规章制度)最早的定义。《晋律》的制定正是依据的这一原则,它使《晋律》较之汉魏旧律的界限更加分明、体系更加完备。杜预还上奏说:“法者,盖绳墨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故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例直易见,禁简难犯。易见则人知所避,难犯则几于刑厝。刑之本在于简直,故必审名分。审名分者,必忍小理。古之刑书,铭之钟鼎,铸之金石,所以远塞异端,使无淫巧也。今所注皆纲罗法意,格之以名分。使用之者执名例以审趣舍,伸绳墨之直,去析薪之理也。”杜预主张法律是官吏量刑的标准,不是讲道理的书,所以法律应该条目省减、文字简明通俗,以便老百姓容易理解,不敢触犯。《晋律》以前的《汉律》,刑罚苛杂、条目繁多,共有七百七十余万字,分二万六千余条,不仅内容重复,也不便于记忆,还为官吏提供了上下其手、从中舞弊的机会。曹魏时虽对此做过改革,但变动有限。《晋律》依据杜预的主张,对汉魏旧律大刀阔斧地进行裁减,只余二千九百余条,十二万六千余字,所以唐人在《隋书·刑法志》里称赞它“实曰轻平,称为简易”。 由于《晋律》言辞简约,实施中难免产生歧义,晋武帝又下令对其进行注解。《晋律》的注解工作分别是由张斐和杜预完成的,民国法学家程树德赞其“兼采汉世律家诸说之长,期于折衷至当”。张斐和杜预二人的律法注解被晋武帝下诏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经张、杜二人注解后的《晋律》又被称为“张杜律”。 后记 杜预一生文治、武功均达到很高的成就,为后世景仰称道。贞观二十一年(公元647年),唐太宗诏令历代先贤先儒二十二人配享孔子,杜预就名列其中。唐德宗建中三年(公元782年),礼仪使颜真卿向唐德宗建议,追封古代名将六十四人,并为他们设庙享奠,当中就包括杜预。到了北宋宣和五年(公元1123年),宋室依照唐代惯例,为古代七十二位名将设庙,杜预依然名列其中。杜预是明朝之前唯一一个同时进入文庙和武庙的历史人物。杜预一生功业无数,其制定和注解晋律,更是在我国古代法制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笔。

晋律填补晋代法律史研究空白

2002年,甘肃省考古所在玉门市花海乡毕家滩进行考古发掘,在葬墓群中发现衣务疏、丝绸等重要文物,其中,在一葬墓棺板上写有数万字,经释读初步判定是晋律。这一发现填补了我国晋代法律史研究的空白。 此次考古发掘是配合工程建设的考古发掘,疏勒河管理局在花海乡毕家滩进行农田开发时,发现有葬墓,省考古研究所获悉后,于6月初至6月底对该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达1.05万平方米,共发掘了53座葬墓,这些墓规模普遍较小,距地面较浅。经初步断定,这些葬墓属于公元360年至400年之间的西凉和北凉时期,与以往在河西发掘的这个时期的带有茔圈和风土的葬墓不同的是,这些墓是土坑墓。一葬墓中,在一块由三四片木板钉在一起的棺板上,发现写有5万余字,是正规、漂亮的写经体,从已释读的5000余字初步判定是晋律,主要有三种法律:诸侯律、捕亡律(即追捕的法律)、系汛律(即打官司的法律)。《晋书》中记载了公元268年颁布了晋律,但有关晋律的全文早已遗失,此次发现的晋律不仅有正文,还有注释。此次发现的晋律比晋律颁布时间晚了120多年,而公元360年至400年,中原地区由于五代十六国战乱,早已不用晋律,说明当时河西地区还继续使用晋律。 发现的衣务疏有完整的9块,对随葬品有具体详细的记载,还记载了当时埋葬的时间;在一女葬墓中发现有保存较好的丝绸,有长衣、内衣,其中刺绣着凤凰图案,图案风格与新疆发掘的中亚图案不一样,接近中原风格,但由于中原发掘的丝织品大都腐朽,故没有对比物,其丝绸的具体织法以及是哪种丝织物有待进一步研究。此外,还发现有小孩的特殊埋葬方法---瓮棺葬,即把小孩放入瓮中埋葬。在一棺板上还有伏羲、女娲的彩绘图案。目前,省考古所研究人员对所发掘的文物正在进一步做保护、整理和研究工作。该考古发现对研究西晋十六国时期文化交流、法律制度、民族变迁等具有重要价值。

Knowledge 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