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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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题碑谈西藏治理 “金瓶掣签”之法沿用至今
乾隆皇帝时期的御碑有特别的造型和制式,都是用四种文字篆刻而成的。同一个内容要用四种文字,即滿、汉、蒙、藏四种文字来表达,分别篆刻在同一块石头的四个立面上。这块石头一定是四四方方的立方体,非常高大,还有碑顶和碑座,配有复杂的浮雕修饰,很气派,很庄重,还有硕大而华丽的御碑亭加以保护。 这样的石碑,在北京可以找到6块,其中有两块最为重要,它们都有涉藏的内容,有着巨大的历史文物价值和现实的社会意义。这两座石碑分别是香山公园(以前是皇家园林静宜园)里面的《昭庙六韵碑》和雍和宫喇嘛庙里面的《喇嘛说碑》。 乾隆皇帝即将七十大寿时,西藏地区的班禅六世大师奏请皇上允许他率部晋京为皇帝祝寿。那时八世达赖只有8岁,六世班禅大师是他的老师,在当时的西藏有着最高领袖的地位。乾隆皇帝非常高兴,恩准了六世班禅大师的请求,欢迎他到北京来。于是六世班禅大师于1779年率领了三千人马,浩浩荡荡,走了一年零一个月,到达了乾隆皇帝夏季的皇宫——承德避暑山庄。在此之前,利用大师上路的时间,乾隆皇帝专门为六世班禅大师修建了两座藏式寺庙,一处在承德,仿效西藏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修建了须弥福寿寺,另一处在北京静宜园,修建了藏式的夏季驻锡地——宗镜大昭之庙,简称昭庙。乾隆皇帝还利用这段时间学习了藏语,准备用藏语和班禅大师直接进行交谈。在承德参加完隆重的祝寿典礼之后,乾隆皇帝和班禅大师回到北京。乾隆皇帝请大师住进修缮一新的西黄寺,并决定和班禅大师一起去香山昭庙出席其开光大典。班禅大师在昭庙逗留了四天。乾隆皇帝写了一首《眧庙六韵》用四种文体刻在石碑上,立在昭庙之中,表扬了六世班禅大师远道而来的祝寿诚意,并以此来表达振兴喇嘛教的深远意义。《六韵》原文的最后一句是: “雪山和震旦一例普庥嘉” 意思是中华内地和西藏,在同一块福云的庇护下过着美好的生活。乾隆皇帝还在《六韵》中写了许多注解,以权威的口吻说这些举动都是为了显示“我中华之兴黄教”。 这座刻于二百三十多年前的石碑明白无误地向世人宣示了西藏自古就是我中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有远见的宗教领袖和国家元首之间的关系历来亲同手足,亲密无间。 何等重要! 另一座《喇嘛说碑》也极为重要。乾隆皇帝通过一篇长达2179字的论文,用四种文字解说了康熙皇帝将西藏格鲁派喇嘛教传入蒙古的缘由和经过,从而泄漏了一个绝大的天机,即康熙皇帝用喇嘛教平定了蒙古诸部,一举在疆土北部完成了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了长治久安和民族和谐。这块《喇嘛说碑》还详细记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民族政策,包括用“金瓶掣签”的办法选定达赖和班禅的传世灵童接班人,和实行奖惩分明的法制管理制度。这些英明的政策一直沿用至今,意义非凡而深远。 如今,这两座石碑都得到良好的保护,无数前来参观的中外游客,包括西藏同胞在内,都对它们表现了极大的兴趣,细细阅读,无不表示敬佩和深受感动,觉得妙不可言,而且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
金瓶掣签制度的历史由来
金瓶掣签制度,是历经数百年形成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 自藏传佛教噶举派中的一支—噶玛噶举派首开活佛转世先例之后,藏传佛教各教派纷纷效仿,转世灵童寻访程序也逐渐繁缛。随着格鲁派自明代登上中国历史舞台,藏传佛教这种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更大范围的普及。 发展到清初,活佛转世已经成为西藏僧俗贵族之间、蒙古王公贵族间争权夺利的一个焦点,围绕转世灵童(蒙语和满语称之为呼毕勒罕)的寻访认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事件层出不穷,甚至闹出很多笑话。为杜绝大活佛转世灵童寻访认定引发流弊及政治隐患,清中央政府以法规的形式颁令实施金瓶掣签制度。 公元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清朝政府指令大将军福康安在藏筹议善后章程事宜。根据福康安会同西藏地方有关人员共同商议,清朝中央政府于当年正式颁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 乾隆皇帝高度重视对活佛转世事务的管理问题。《藏内善后章程》中规定:“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依照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须问卜于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进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像师徒一样,认定他们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此外,《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中还对藏传佛教大活佛的管理制度做了具体规定。内容包括:青海、蒙古王公前来迎请西藏活佛,须由西宁大臣行文驻藏大臣,由驻藏大臣发给通行护照,并行文西宁大臣,以便查考,活佛外出也须领取护照,否则即予惩罚等。 金瓶掣签制度颁行实施之后,第一次正式实行是1793年在北京雍和宫掣定的蒙古喀尔喀赛音诺彦部的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西藏第一次按照金瓶掣签制度认定的大活佛是1796年在布达拉宫认定第八世帕巴拉呼图克图。 此后,清朝中央政府又对金瓶掣签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增加了批准免予掣签等情形。无论是批准掣签、批准免予掣签还是批准认定、批准继位,最高权力均掌控于中央政府,彰显出中央政府在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问题上的至高无上的权威。 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清朝中央特制的两个金瓶,一个奉于拉萨大昭寺;另一个奉于北京雍和宫。进入新时期以来,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第十七世噶玛巴、第七世热振活佛、第六世德珠活佛等,都是用乾隆皇帝200多年前钦命奉于拉萨的那件金瓶,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经金瓶掣定的大活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