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nic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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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民族教育工作侧记
2013年-2015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贫困县临夏市教育总投入累计达到12.86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从2013年的6.9%提高到2015年的8.4%,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逐年增长,各项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规要求。实现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全市新增教育经费80%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用于教育,率先在甘肃实现从学前到高中15年全程免费教育,形成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新局面。为了深入挖掘临夏市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具体做法,记者采访了临夏市教育局李志中局长。 突出“三个关键”依托政策抓学前教育 近3年来,临夏市学前教育工作从突出“普及、建设、管理”三个关键点入手,依托各项国家、省上学前教育惠民政策,积极实施教育部《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的民族地区办园体制改革》项目,确立了“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和“城乡兼顾、均衡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按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加快对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高点定位、强力投入,先后筹措一亿多元新建公办幼儿园26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所。并按照市、镇、村三级幼儿园“统一研究部署、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配备设施、统一城乡管理”的原则,通过自筹资金、向财政申请、商家垫资等多种办法共筹资800多万元,对新建的所有城、乡幼儿园按同一标准配备了幼儿桌椅、玩具、图书、钢琴等保教设备。全市标准化幼儿园数量翻了一番,实现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85%以上的行政村设立了幼儿园。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数量由2010年的5所增加到现在的37所,增幅达7.4倍;民办幼儿园由原来的27所增至36所。全市幼教机构总量占全州四分之一,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从2010年的64.4%提高到92.2%,入园率远高于省、州平均水平,跨入全省前列。 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学前教育免费政策,生均按省级示范1500元/年、省级一类1400元/年、省级二类1300元/年、普通幼儿园1200元/年4个标准对全市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提供免费教育,免费经费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年度免费资金近1800万元。在管理机制上突出“活”。将新建的镇中心幼儿园从原小学学区剥离,独立建制,自主管理,并全部实行日托制,提高了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档次。积极推行“老园带新园”、“城园联乡园”的管理模式,采取“连片结对”方式使镇、村级幼儿园在设施配备、园务管理、保教工作等各个方面与城市公办幼儿园同步、均衡发展。 在督查考核中突出“实”。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的通知》、《幼儿园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临夏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办幼儿园年检考核标准》等评价体系。每年对全市所有公民办幼儿园从办园模式、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园务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在办园模式上突出“新”。鼓励幼儿园积极改革创新、自主发展,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积极探索“全面+特色”的多元化办园模式。学前中心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家园共育的有效途径,广泛组织开展了家长开放日、亲子游戏等丰富多彩的家园共育活动。市二幼以本地自然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开发利用为载体,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操作材料,开展游戏化课程,形成了独特的办园风格,市一幼着力打造民族文化教育,市五幼以艺术教育和游戏化教育为特色,4个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为孩子们开辟绿色种植园及各类丰富的活动区,让农村孩子享受和城市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新建的实验幼儿园则以全日托、高标准、高水平为目标,以“个性化发展、和谐中成长”为办园宗旨,竭力打造全州品牌名园。 在队伍建设上突出“强”。组建成立了“临夏市幼儿教师培训资源中心”。紧盯高水平,立足高水准,采用送出去学习,请进来培训。积极组织优秀课评选、自制玩教具展评、五项技能竞赛、教学论文评选、新课程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公民办幼儿园“手拉手”活动,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近两年来,市教育局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28次,参加1180人,全市幼儿教师年受训率达95%以上。 坚持“四个优先”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困难优先解决”四个优先发展战略,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贯彻州委<全面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市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措施。建立了四大班子成员及市直相关部门与学校联系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性深入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注重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帮扶,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调研指导,为市委、市政府更好地谋划推动教育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坚持每年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靠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特别在“控辍保学”、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各级各类学校共计接纳近60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就学。2013年投入3.48亿元,2014年投入4.18亿元,2015年投入5.18亿元。3年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拨款分别为30396万元、32306万元、45175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72%、6.28%、39.84%。三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中学从2013年的5659元增加到2015年的8465元,小学从2013年的3876元增加到2015年的5889元。三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学前从2013年的2172元增加到2015年的4278元,小学从2013年的1208元增加到2015年的2218元,教职工年人均工资从2013年的42832元增加到2015年的56399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13年的6.9%提高到2015年的8.4%,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逐年增长,各项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规要求。实现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全市新增教育经费80%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用于教育。 按照“特岗+精准”的方针,先后招录381名紧缺学科教师,安置24名免费培养师范生,优先保证乡村学校师资队伍所需。同时,根据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每年进行内部调剂,合理配备教师资源。根据省、州实施意见,制定了《临夏市校长轮岗和教师交流实施方案》,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流动,以下乡支教、对口支援、巡回讲学等形式先后选派122名教师跨校支教,促进了城乡教育教学和管理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提高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班主任教师每人每年落实1000-2000元津贴,所有乡村教师享受200-400元乡镇工作补贴。注重改善乡村教师住宿条件,建成周转宿舍135套。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以校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为中心,以“请进来、派出去”为手段,以国家、省、州、市“四个层面”培训为抓手,以“五课”教研为平台,形成了“教、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近三年累计完成各级各类培训14178人次,涌现出全市拔尖人才、省州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165人。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2.3亿元,实施了前河沿小学、南川小学等基础建设项目31个,完成16所中小学校舍维修。建成中小学及附属设施70所(处),建成面积5.55万平方米,改造操场4.3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699.7万元,为48所城乡学校配齐配备了一批电子白板、桌椅板凳和音体美器材,建成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实验室、活动室139个,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城乡中小学全部接通宽带网络实现“校校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交互式电子白板“班班通”。通过市级教育信息平台和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网络在线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以区域“联片教研”、城乡“结对互动联谊”、校内“同课异构”为主要形式, 健全“市-区-校”三级教研网络,开展各类教研活动147场(次),促进了城乡学校教科研水平同质均等发展。投资4000多万元建成临夏州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依托基地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等教育资源,开设舞蹈、美术、音乐、武术等中小学生实践课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学生看城市”等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实践活动。投资250多万元改扩建占地30亩的市职教中心,开设挖掘机、装载机、塔吊等26个技能培训班。 近两年来,依托“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支持计划,面向广大“两后生”和城乡劳动人口开展各类技能技术培训3950人次,输转劳务650人次。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免费经费纳入财政保障,选派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支教民办学校。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41所民办教育机构配备教育教学设备,全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达到41所,在校学生总数11130人。先后有1600多名中小学生在省、州、市专项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得表彰,相继组建了语言文学类、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社团258个,积极引导中小学走个性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内涵发展之路,逐步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 实施“五措并举”拓宽职业教育教学路 目前,临夏市有临夏市职教中心和临夏外国语学校2所市属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及学员1730人,教职员工218人,开设专业17个,各类短期培训班16个,实训室12个,独立运营经济实体公司3个。近两年向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1000多人,为促进临夏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通过以下五个举措拓宽职业教育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拓宽学生快速学得一技之长的就业门路。 研修培训,师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市上十分重视教师素质的提高,通过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社会招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近两年累计培训45人次,突出教师技能培训与考核,组织教师参加省劳动部门和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考核,有15名教师通过技能等级考核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和省级职业鉴定资格。通过校企合作,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目前,“双师型”教师队伍人数达到21人。2015年招聘紧缺学科教师8名,拓宽师资引进渠道。从有关企业引进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扩大兼职教师比例。利用校本培训,储备专业实践教师后备力量,以近年新分配和调剂的教师为培养对象,加大了“传、帮、带”工作力度,并组织年轻教师到实验实训车间学习实践,提高实践教学和指导能力。2所职业学校教师中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15人,有中高级职称的96人,双师型教师24人,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2人,省级职业鉴定考评员46人,省级职业指导师2人。 市场导向,办学特色逐步显现。各职业学校立足现有资源和专业特色,结合市场需求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推行课程改革和强化骨干专业建设,增强职业学校办学竞争力。开设电算会计、家电维修与电脑维护、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汽修、工程机械维修、阿语精读等17个专业。同时,常年举办汽车驾驶与维修、挖掘机、装载机、塔吊、电工电焊、家电维修、清真餐饮、牛肉拉面、民族工艺(葫芦雕刻、彩陶和砖雕)、电子商务、民族物流、经贸阿语、特色旅游、办公自动化、保安、家政服务等各类短期培训班。 近两年来,市职教中心先后承担了州、市人力资源部门、农业与扶贫开发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和单位委托的各类培训,年均培训2000人左右。2016年市职教中心向家庭贫困群众免费开展精准扶贫、清真餐饮从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电子商务等实用技能培训,已完成培训1019人次。 合作共建,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各职业学校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企合作,把培训就业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积极适应市场,创办经济实体,参与城市创新管理,促进和实现职业学校的转型。依托市职教中心成立了“临夏市为民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市人力资源开发公司”、“临夏市保安服务公司”3家经济实体,加强培训、就业、输转工作和城市创新管理工作。深化校校合作,与西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甘肃政法大学、青岛同创科技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民族职专、青岛海龙职业专修学院、定西卫校等以成人高等教育、专业挂靠等方式联合办学,加强与省内外职业学校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在原有青岛就业基地的基础上,又开辟了华东就业市场,先后输送450名中职生到青岛、成都、华东就业。 近年来,市职教中心依托临夏市人力资源公司向周边地区和华东、青岛、福建等地累计输送6.6万余人就业,实现劳务收入3.169亿元,就业率达到85%以上。外国语学校先后向社会输送27届毕业生,培养实用型人才3500多名,向中东、西亚、东南亚、北非等18个国家输送了700多名留学生。 扩容提质,办学规模逐步扩大。2014年实施了职业中心易地搬迁工程,职教中心整体迁入原南龙中学,实现教学区、生活区和实训场地“三区相对独立”,新增校舍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新增实训场地3000平方米。同时,实施外国语学校易地搬迁及改扩建一期工程,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9月份动工修建。 内培外输,服务社会成效显著。从2012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技能培训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之中,每年拨付300万元培训经费,并装备了挖掘机4台、装载机4台、塔吊1座、叉车1辆、教练车6辆、压路机1辆、平地机1台。对全市失地农民、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闲散劳动力、复转军人、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全员全年免费培训。紧紧依托人社部门,通过“双联”行动,积极开展“送技能、送培训、送服务”下乡活动,主动走出校门,向偏远地区居民进行上门培训。 近两年先后向王坪村、罗家堡村、折桥村等6个村社进行上门培训,共培训人员853人。联合民政部门,通过“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对现役军人和复转军人进行摄影、牛肉拉面、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塔吊等专业中长期实用技术培训,累计培训512人次。配合州、市总工会,通过送温暖活动,开展对困难职工、下岗工人的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先后与州总工会和市总工会联合对困难职工和下岗工人进行了汽车驾驶、月嫂、家政服务和电子商务培训,年完成培训近500人。与社保部门联合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城市低保户和新增劳动力进行岗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向4镇失地农民和七街道低保户开展挖掘机、装载机、塔吊、牛肉拉面、清真餐饮和缝纫等实用技术培训。同时,积极面向临夏市周边地区各县、甘南及青海地区开展技能培训,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通过以上途径的培训,临夏市职业培训工作实现了全年全覆盖,年完成各类培训2000人。 开创成效显著树起健康快速发展旗帜 学前教育:以“教研兴园、科研强园”的理念,先后承担了7项国家级幼儿教育研究项目和3个国家级、省级学前教育科研课题,有教育部社政司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北京21世纪教科院研究课题、教育部国际司与IBM 公司合作项目、中国——新西兰国际合作项目、联合国儿基会“遍及全球”项目、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研究课题等,所有项目和科研课题均顺利实施,成效显著,受到国内外学前教育界专家好评。学前教育目前已形成了“以省级示范园和省级一类园为示范、市属公办幼儿园和镇村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有效解决了城乡幼儿“入园难”难题,开创了临夏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2016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2 号),将临夏市列为全国首批36个国家级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作为甘肃省唯一入选地区,临夏市学前教育工作发展水平和改革潜力的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和鼓励。 义务教育:临夏市辖区内现有各类学校131所,职业中学在校生4794人,学前在园幼儿14578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小学22387人,初中9765人,在职教职工2306人。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9.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2.2%,“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85.2%。2014年-2015年,临夏市45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受标准化学校州级评估验收。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如下: 办学规模:小学90%、中学100%;班额:小学85%、中学100%;生均用地面积:小学54%、中学75%;生均建筑面积:小学85%、中学100%;跑道:小学95%、中学100%;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综合评估达标率、篮球或排球场、实验室设备、体美器材设备、教学计算机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率等8项指标小学、中学均为100%。2016年2月,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事业年报数据,核定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达到规定要求。4月份顺利通过州级督导复评,评估得分91.5分。5月份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通过进一步整改提升,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43,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27。在两基迎国检的各项验收中临夏市顺利通过,临夏市教育工作被国家检查组誉为“民族地区的一面旗帜”。同年,荣获临夏州人民政府“全州教育工作一等奖”。 职业教育:在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挥临夏州第十三国家技能鉴定所的优势,对培训后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完成各类培训考证550人。真正建立起了先培训再鉴定后就业的良性培训就业机制,彻底解决了临夏市外出就业人员因无资格证而难以就业的突出问题,基本实现了劳动从苦力型向技能型的转变。 谈到今后临夏市各类教育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时,李志中局长说: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教育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全力促进学前教育向行政村延伸,补齐短板,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盘活教育资源助推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同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临夏市的父老乡亲们做好服务,为临夏市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新教育。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明确我省民族教育的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教育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民族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民族高中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职免费教育基本实现,民族高职院校取得跨越式发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具体目标。 1.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民族学校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齐备、民族特征明显,民族学生就近入学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民族学校全部建有民俗及民族艺体教室、场馆、场地。 2.师资力量明显加强。师德师风显著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全面提高。民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民族双语、艺体教师有效补充。新一轮民族学校校长教师培训更具系统性、针对性。 3.学校内涵明显增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具有学校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校本课程不断完善,民族学校文化建设显著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建成使用。 4.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日常管理、组织教学、后勤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民族学生混班教学顺利实施,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 二、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教育全过程,突出社会实践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作用,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坚持不懈开展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二)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设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课程。在师范院校和民族院校设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师范专业,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课教师。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工作。 (三)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深入挖掘民族学生在舞蹈、艺术、体育、文化方面的资源和优势,通过积极开展民族学校发展论坛、民族学校艺术展演、双语教育现场观摩交流等多样特色活动,不断扩大民族学校及各民族学生之间的交流交往范围与形式,促进不同民族学校及学生共学共进。组织开展好援建地与受援地学校之间“千校手拉手”活动,充分发挥我省援疆市(地)的学校管理与教育资源优势,帮助受援地学校转变教育观念,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水平。在内地民族班探索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鼓励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当地学生与内地民族班学生之间互帮互学、友好班级等活动,促进内地民族班学生尽快融入当地学习、生活。 三、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办学水平 (一)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先规划民族地区,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开发配备必要的教育资源,改善保教条件,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力争每个民族乡至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保教管理。合理配置幼儿园保教人员,重点配置民族双语保教人员。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将民族教育学校优先纳入《黑龙江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年—2018年)》(黑教联〔2015〕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6〕780号)中相关规划项目,2018年底前完成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中的民族学校改造任务,实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女童入学。 (三)提高民族高中教学质量。支持民族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水平,按国家规定标准配齐图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推行选课走班。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理科课程和实验课程教学,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引导民族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举办综合高中。 (四)加快发展民族职业教育。适应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要求,合理布局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保障并改善办学条件。对接受中职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按政策规定免除学费。加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强民族双语师范生培养,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蒙古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朝鲜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列为省级重点专业,作为民族双语师范生培养试点专业,为全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培养蒙古语、朝鲜语双语教师人才。 四、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一)有序扩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规模。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将国家下达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分省区招生计划等向民族地区倾斜。充分发挥我省少数民族预科基地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和培养能力逐年适度调增民族预科招生计划。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少数民族考生高考的加分政策按照《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015〕29号)执行。 (三)提升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严、爱、细”原则,对各民族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推行内地民族班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合理设置课程,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堂教学,加强课后辅导,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淘汰机制,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后勤服务,办好学生食堂,尊重清真饮食习惯。在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学校按照50∶1的生师比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 (四)加强民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形成教师培养补充长效机制,优先解决双语教师补充问题,在下达的各地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对民族学校的编制核定增加5%,重点配齐双语、艺体等学科教师。落实好边远、农村地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晋升倾斜政策,在特级教师资格评审时对民族学校倾斜。将民族教师招聘权限下放到学校,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面向省内外院校招聘民族双语教师,确保省内民族学校新招聘和录用的双语教师及时到岗到位。支持省内师范院校免费培养双语教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向农村民族学校倾斜。加强民族教研工作。 (五)完善教师待遇及培训机制。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教学点、村小学、乡镇学校教师、双语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本着重效果、提质量、办精品的原则,制定全员培训规划,重点加强民族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校长、骨干教师以及内地民族班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启动实施民族双语教师脱岗培训项目。 五、提升民族学校办学特色 (一)办好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十三五”期间,启动并完成省定民族学校相关标准制定及全省民族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各地对经省教育厅、民委联合评审认定的涵盖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30所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给予资金支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双语教学、建设民俗场馆、购置艺体设备等多种凸显民族特色的办学行为。 (二)加强民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民族传统和特色加强民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突出民族特征,丰富民族内涵,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支持民族学校开设民族艺术、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和民族礼仪习俗体验课程,鼓励民族学校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开展民族服饰日、民族特色课间操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使学生掌握本民族文化知识和技能,获得自我认同和民族认同。 (三)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师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各少数民族师生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鼓励民族学校在校本课程中纳入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充分利用地方课程、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等多元化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知晓本民族语言文字、文化特征和优秀成果。各地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贴等方式对校本教材质量高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给予奖补支持,调动民族学校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 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逐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原则,扎实开展教育援疆援藏工作。紧紧围绕新疆阿勒泰地区及所辖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三县双语教育,实施中小学、中职教师支教和教师培训计划,定向培养紧缺人才计划,支持受援地改善办学条件,扎实推进教育援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实施方案》(教民函〔2015〕8号),首批选派40名校长教师支援西藏日喀则地区教育工作。发挥高校科技、人才优势,做好支援西藏和藏区工作。 七、落实民族教育发展的条件保障 (一)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民族教育给予倾斜,优先支持民族学校发展,适当向民族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及边境县倾斜。按照国家规定,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保障义务教育民族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 (二)加大民族学生资助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民族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完善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助尽助。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落实好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资金可用于资助受援地在内地学习的学生政策。将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强化培训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认真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民族贫困户就读子女的资助,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民族学校“三通工程”(“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进度。开展民族教育数字资源库建设,开发、引进、编译双语教学、教师培训和民族文化等数字资源。重点推进黑龙江省双语教学数字资源库建设。加强民族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鼓励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进行校际联网交流。 八、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民族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建设,抓住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民族教育摆到突出位置,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发挥办学主体作用,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发改部门要将民族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办学条件。编制部门要根据办学工作实际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保障民族学校教师数量。人社部门要抓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民族学校教师待遇,增加民族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民族教育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督查机制,督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和管理、培养质量、后勤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各市(地)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民族学校工作自查,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落实责任。 (四)营造民族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利用宣传媒介平台充分展示、大力宣传民族学校办学成效,及时挖掘民族学校办学特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