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orm of Shang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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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后:对秦国最终统一六国影响有多大?
有个说法,中国人对新事物的接受有个特点——对看得见的东西容易相信,对看不见的东西难以置信,所以对火车这种具体的东西容易接受,对电报这类抽象的玩意儿就难以理解。当年商鞅变法也面临这个问题:改革成果不能马上出来,大家一时看不到效果,怎么支持你?所以,商鞅得尽快拿出试点成果让大家看到,而军事改革成效最合适不过——敌军人头看得见摸得着好量化嘛。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经过商鞅雷厉风行的短期改革,秦军究竟有多强?今天,我们看到了商鞅改革的成效,看到了秦灭六国这个雷打不动的结果,所以就说商鞅变法很成功。可在当时,特别是改革之初,很多人脑子里萦绕着大大的问号。秦国上下除了商鞅信心满怀,绝大多数人都狐疑甚至反对,就连秦孝公心里也没底。改革就是去旧从新,开始大家很不习惯,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好处和实惠逐渐显现,大家就支持了。史载:“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 商鞅变法在军事上的成效体现得最快最显。战国七雄中,3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最有名——齐国的“技击”,魏国的“武卒”,秦国的“锐士”。荀子认为,比来比去,秦国武士最厉害。秦相张仪曾形象地描述秦军与对手交战的情景:六国军士都是身披甲胄,秦军则不需任何保护,光着膀子就上去了,结果是“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真是生猛!他还说,秦军与六国军士相比,就好像秦国大力士与婴儿打架一般,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经过军事改革,秦军就好像吃了兴奋剂,成为赫赫有名的“虎狼之师”。秦国把这些有组织有纪律的虎狼放出去,自然会有大量的受害者。据《史记六国年表》,六国发动的战争是38次,还不如秦国一国发动的战争次数(93次)打个对折。在秦国发动的93次战争中,22个有斩首数目的记录,累积达181万!除此之外,还有71次没有统计过,这里面也许有败仗,但即使败仗也会有斩首,只是没统计进去而已。由此可见,死于秦军刀下的六国亡魂该有多少!商鞅变法在军事上的成效,不仅立竿见影,而且影响深远,正如东汉名士王充所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韩非也说:“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 先来看近期影响。据《战国策》记载,改革后的秦国“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秦国首先击败了最大威胁者、卧榻之侧的魏国。魏国经过李悝变法和吴起治军,是战国七雄中最先称霸的国家,压迫得秦国喘不过气来。商鞅在魏国待过,深知魏国的实力,他承认:“以一秦而敌大魏,恐不如。”经过改革,秦国不仅从魏国手里夺回了河西之地(特别是函谷关要隘),还逼得魏国从安邑(今山西夏县)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以避秦锋。而今,秦国进可攻,退可守,把战争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那个当初看不起商鞅的魏惠文王肠子都悔青了:“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之前,秦国在中原六国眼里一直是蛮夷之邦,不放在眼里,内地有盟会什么的,从来不请秦国参加。周显王26年,秦孝公终于大大扬眉吐气。这一年,秦国成为“武林盟主”,召开庆祝大会,六国都来参加,老有面子了。 再来看远期影响。秦孝公之后第六代国君也就是秦始皇时代,丞相李斯还在念商鞅之功:“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不仅如此,商鞅变法还成为改革楷模,不断激励着改革的后来者以及无数立志创新和强国的年轻人。 军功爵制充分释放了秦军的战斗力,成为秦国横扫六国的利器。其他国家看到秦国搞这套效果这么好,难道无动于衷,没什么动作?当然不是。这些国家也在限制官爵世袭,也在奖励军功,有的比秦国还搞得早。比如,魏国坚持“食有老而禄有功”,楚国则实行“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其爵,减绝百吏之禄秩”,燕国也有“公子无功不当封”的制度。既如此,为什么六国都被秦国灭了呢?这是因为秦国的军事改革更系统、更具体、更具操作性。“各国富国强兵之谋,都在旧制度中打转,而商鞅独运其智慧,从变法中建立新制度开始,从根本上树立其富强之基,所以能高人一等。”
揭秘:商鞅变法之后为何会取得如此好的效果?
商鞅改革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追究,固然规定了重刑来实现自己的主张,但是更重要的其实是法网之严密。相比刑法的重刑主义,法律责任的严密可能更能起到警戒作用。商鞅改革的另一个启示,就是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让社会的上中下层都予以信服,形成改革的合力。回顾商鞅改革的历史,其立法思想有的值得借鉴,如立法引导改革和注重法律实效,有的则应予以反思并修正,如重刑主义思想。 立法引导改革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具体立法主要是九个方面内容。其一《田论》,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得买卖之法令。其二《赋税论》,抛弃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之新法。如此则民富国亦富。其三《农爵论》,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其四《军功论》,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其五《郡县论》,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其六《连坐论》,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其七《度量衡论》,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其八《官制论》,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其九《齐俗论》,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应该说商鞅变法是典型的通过立法引领改革的成功案例。通过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推动改革,无疑具有自上而下的改革优势。 商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的。《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商鞅改革过程中,注重通过强调法律责任的规定来强制老百姓遵守法律。实际上这与当时百家争鸣有关。商鞅治理秦国十分重视刑法的惩罚作用,并且主张用重典来推行自己的政策。这种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一直影响到今天,历次的严打刑事政策虽然不是治乱世,但是是这种思想的延续。今天来看,商鞅改革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追究,固然规定了重刑来实现自己的主张,但是更重要的其实是法网之严密。相比刑法的重刑主义,法律责任的严密可能更能起到警戒作用。 商鞅变法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注重实效不尚空谈的特征,与传统的儒家大相径庭。通过取信于君主、贵族和平民,取得社会各层的支持,共同推动改革进行下去。首先是取信于君主。从三次会面来看,商鞅在与秦孝公进行对话的时候,采取了以退为进、不断试探、步步为营的策略。也有可能在当时的情形下,士在面对君主的时候并无太多选择余地,而是要根据君主的喜好来看碟下菜。只有当孝公明确对王道和儒家礼治思想没有兴趣之后,商鞅才好抛出自己最擅长的法家治国思想。其次是说服贵族同意。商鞅的变法并非一帆风顺。一开始就遭到了旧贵族的强烈反对。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鞅的意思是治国的方略不能一概而论,国家的治理要根据当时的情形来制定。但是有一点比较明确,商鞅提出改革必须要立法,而不是无法而行。 再次是取信于民,具体说来采取了立木为信的做法。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结果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立木为信的故事,用现代的观念来看,其实就是法律的实施效力问题。如果国家颁布的法律没有发生实际效果,那么意味着国家的信用度下降,法律本身缺乏权威,立法也是徒然。所以这里涉及改革与立法之间关系的一个深层次问题。如果国家制定出来的法律规则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那么制定再多的法律规则也没有意义。 商鞅在第三次会面时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治国思想和具体法律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法律规则比较切合人的实际,对于老百姓建功立业产生了最大的激励,相当于最大程度地鼓励全民创业,为出身下层的老百姓打开了向社会上层流动的通道。从经济学的视野来看,商鞅是制度经济学的运用大家。通过制度的改变来最大程度地激励老百姓去建功立业。另外,商鞅的九论的规定特别富于操作性。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其实质就是国家具有较强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