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Judicial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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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泄题?警方:没有的事儿!
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提醒,国家司法考试各工作环节科学、严谨、严密。近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发送可提供2016年原题、有内部消息等信息,纯属欺诈行为,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4日至25日进行。在考区设置方面,今年我省增设晋城考区,在晋城市报名的考生可以在晋城考区参加考试,因此,我省今年共有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七个考区。同时,考区实行考场安全管理系统,每个考点设置安检通道,考生应在开考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针对近日一些不法分子发送可提供2016年原题、有内部消息等欺诈信息,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上当受骗,发现相关线索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并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此外,《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新修订)第六条明确规定,随身携带书籍、笔记、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本场考试成绩。规定中新增“通讯工具”一项,请考生提前保管好手机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认真抓好两办《意见》贯彻落实 扎实做好2016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016年8月24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2016年全国司法厅(局)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听取了部分省(区、市)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并讲话。 赵大程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2015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丰富了法律职业队伍的内涵,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考试条件,提高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新的工作职责,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学习好、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意见》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抓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意见》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赵大程指出,2015年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实际参考人数均创新高的一年,面对繁重艰巨的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创新扎实的工作作风,以加大科技投入为保障,认真、精心、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继续保持了“五好”的工作态势,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管理服务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有力有序组织考试考务各项工作,确保了司法考试的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进行。 赵大程要求,做好今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和“四个确保”。一是坚持抓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合理调配系统内资源,做好司法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实施、督考巡考等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制度思维和规范思维,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紧紧抓住考务人员、考场、考生、试卷和舆情五大要素,考务人员要做到有责任、有纪律、有担当,考场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对考生要做到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对试卷要做到安全保密,网络舆情要做到及时了解关注。二是坚持抓安全保密,确保考试万无一失。牢固树立向科技要人力、要核心战斗力的理念,加大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着力加强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全面试点并推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加强标准化考场和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大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应用力度;逐级进行全面认真的督查、排查工作,做好监考人员的选聘工作。三是坚持抓从严治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严厉打击考试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严肃考风考纪;运用大数据做好违纪作弊行为防范处理工作,编密织牢司法考试安全防线;加强对网络、手机有害信息、虚假广告等的监控、封堵和处理,加强对考试期间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和排查;加强司法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坚持抓热情服务,确保考试环境优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大服务创新力度,让考生享受到更加细致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对司法考试的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应急机制,加强考点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精心组织评卷工作,确保评卷结果经得起检验,做到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司法考试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